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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钦州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钦州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0〕42号)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全长226公里,途经北海、钦州、南宁三市,其中钦州段长87公里。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钦州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朝建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 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谷 鸣  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谢立品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豪斌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李 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梁振礼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燕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云志  市环保局副局长
  廖桂声  市林业局副局长
  覃振康  市征拆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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