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地宣传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处置原则和预防措施,使防控措施宣传进家庭,特别是要向5岁以下儿童家庭的父母以及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等传递健康知识。在宣传教育中,尤其要普及防病知识,让广大群众知晓手足口病是一种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疾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参与整治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疫情。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整治是预防感染的关键。儿童要做好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勤晒衣被,避免接触患儿;孩子家长和老师接触儿童前也要洗手;托幼机构要经常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毒,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托幼机构和家长发现可疑患儿,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托幼机构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后,可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天。小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分班级或分年级停课措施。
(四)加强病例救治工作。市、县区要建立健全当地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指导组,加强辖区内临床救治的技术指导。我市定点救治单位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灵山县人民医院和浦北县人民医院,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重症病例集中救治医院。各定点救治医院要配备必需的救治药品和设备。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城乡清洁工程,认真治理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强对蚊、蝇、蟑、鼠等主要病媒生物的防治,切实加强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减少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环境卫生,多通风,勤晒被,保持干净、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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