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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五日

  钦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调查,我市目前存在的各种地质灾害隐患点2350多处,其中灵山县674处,浦北县1466处,钦南区110处,钦北区100处,受威胁人数近3万人,受威胁的财产近2亿多元。
  根据广西气象台预测:2010年4-6月钦州总雨量略多,7-9月总雨量大部分地区偏多1-2成。根据降雨趋势预测及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极端干旱、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强降雨仍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2010年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5-6月份),出现强降雨诱发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后汛期(7-9月份),总雨量大部分地区偏多,台风、强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可能比常年略多;由于春季旱情严重,汛期总雨量可能大部地区偏多,地下水水位变化也会较大,石灰岩分布地区容易发生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从以往情况看,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5-9月,该时段是台风、暴雨和强降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伴随每次降雨过程,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10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5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我市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时期为4月20日至10月10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另外,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也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地质环境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整个施工期应为重点防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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