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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种苗保障
  林业部门要规划和指导建设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培育良种壮苗,特别是培育绿化大苗,确保造林绿化需要。强化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证造林种苗质量,杜绝劣质苗木用于造林绿化。建立种苗生产、供求信息收集调度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苗木供求动态,做好苗木组织调剂工作。
  (六)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和造林模式,应用良种良法,提高造林质量。加强造林技术关键环节的检查、指导,严把造林绿化的苗木、整地、栽植和抚育质量关,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实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指导和服务,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四、强化领导与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主要责任。要落实部门分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山上和城乡风貌改造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造林绿化补助资金。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工业园区的绿化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制乡镇以上城镇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所辖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绿化和水库库区水源林及水土流失严重区水土保持林草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田林网绿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规划、协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各类废弃矿山、矿渣山等的植被恢复。农垦、监狱等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范围内宜林地的绿化工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事业。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强化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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