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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乡村绿化
  坚持属地负责、县乡为主,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大力开展村屯绿化,实施村屯“四旁”(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植树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以及农户庭院绿化,逐步实现农家庭院绿化花果化,努力把村庄建成“绿岛”。
  1. 重点工作与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即2010-2015年,每年动员14.6万户左右农户在“四旁”植树,每户种10株以上,每年种146万株以上。2010年各县区要在全面开展村屯绿化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5-10个村屯绿化示范点建设。
  2. 工作措施。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村屯绿化规划和落实年度绿化目标和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
  3. 苗木供应。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提供。
  (五)单位园区绿化
  不断提高机关、厂矿、医院、学校和工业园区的绿化水平。2010年重点抓好城区新建区、学校、单位小区、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硬化地面外的裸露宜绿化地要全面实现绿化。重点抓好广西钦州保税港区、金桂林浆纸厂、中国石油1000万吨炼油厂等园区的绿化美化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绿化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造林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协调解决。现有公路、铁路、江河渠道、库区等建设工程绿化未达标需要增加绿化用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统一租用或征用的办法予以解决。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铁路、水利和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的造林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坚持科学规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及早制订年度造林绿化计划或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县、镇、村、具体实施单位和地块。同一通道绿化示范样板带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做到景观树和速生树相配、乔灌草混交,实现绿化、美化、产业化。
  (三)创新体制机制
  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对公路、河流两旁和集体所有的机耕道、沟渠堤路以及农田林网等可绿化用地进行依法流转,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造林绿化,落实造林绿化主体,保证造林质量和成效。鼓励发展造林公司,转变传统造林方式,逐步推行专业造林和专业管护,不断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四)坚持多元投入
  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的办法,积极筹措造林绿化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造林绿化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对农户种树给予适当补助。二是部门安排经费。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落实公路绿化建设经费,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的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城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经费要纳入项目预算;相关部门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落实好造林绿化资金。三是企业及其他投入。通过财政投入,带动企业造林、大户承包造林、联营造林、民营公司造林等灵活多样的造林经营模式,同时通过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地认种认养”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绿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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