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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政办〔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日

钦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一○年五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三届纪委八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五安工程”取得新成效,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深入推进保障民生“五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 深入推进“安农工程”。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继续加强对“三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一卡(折)通发放行为,强化资金发放的“末梢”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拆迁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建材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规范补贴发放,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确保农民减负和农村建设双促进、齐发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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