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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单位关于钦州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2011年,活动深入开展阶段。全面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重点要在农村地区取得突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八个百万”活动深入推进,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倡导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三)2012年,活动巩固阶段。重点在机制范畴取得突破。认真总结前两年活动成功经验,形成长效规范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制定对策,迅速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群体的系统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共同参与。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方面加强沟通与协作,综合施策。同时要注意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丰富载体,深入推进。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每年的第一个月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月,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主题宣传日。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出行主题,认真开展主题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通过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宣传员为核心、骨干,带动全市人民走向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平安交通。各县区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采取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活动载体,寓教于乐地宣传文明出行活动计划,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活动中,自觉规范自身交通行为,规劝不守法规的交通参与者,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四)多管齐下,统筹兼顾。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前期开展的“八个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要与建设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模范区紧密结合,使此项工作成为维护钦州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树立钦州品牌的关键环节。作为文明交通行动的主导力量,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成为文明交通行动的榜样力量,要让文明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成为自觉的执法行动,并在执法过程中树立创新意识、树立便民、利民、亲民、为民意识,通过文明交通行动,打造让人民满意的交警队。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做到齐头并进,互为推动,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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