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单位关于钦州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单位关于钦州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钦州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钦州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安监局、市农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010年5月21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0〕72号)精神,从2010年初起至2012年底止,在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开展好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推动“八个平安”深入创建,实现“九个和谐”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经过三年努力,使守法文明出行意识形成风尚,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幅度减少,所有社会群体中都有文明标兵、交通义务宣传员,并通过典型带动全市所有公民自觉遵章守法,安全出行,实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