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未达到上述坡度的山坡,但切坡建房,切坡高度≥3米的房前屋后;
3. 位于冲沟口的村(屯)区域;
4. 松散土覆盖的岩溶发育区,经常有岩溶塌陷或出现裂缝的村(屯)区域。
二、普查防治的主要内容、方法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防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的位置、范围,受威胁的户数、人数、房屋数量及严重受威胁的户数、人数,受威胁的路段,避让安置的场所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防治工作采取基层组织野外调查、核查、填表、制定预案、专业人员指导、汇总的方式进行。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地质灾害调查表,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表和应急避险预案表,并采集图像(照片)资料。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日-2日,动员培训。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普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进行技术培训。
(二)7月3日-8月15日,全面开展实地普查防治工作。进行野外调查、核查、填表、制定预案;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地质灾害调查表,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表和应急避险预案表,并采集图像(照片)资料。
(三)8月16日-18日,自查验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防治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区进行自查验收并汇总,8月20日前将汇总资料及普查防治报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四)8月19-20日,总结验收。市国土资源局将全市普查成果进行汇总,做好全市普查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8月21日-3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建普查队伍,全面开展普查防治工作
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相关部门为主体组建县区普查防治工作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以县区、乡镇干部、相关部门乡镇级基层机构干部和村干部为主的乡镇级普查防治工作组,按照“包村到户,落实到人”的原则,逐村逐户开展实地调查、宣传并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填写《地质灾害易发村(屯)调查表》、《××村易发区情况表》、《×县×镇×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表》,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各普查防治工作组普查结束后把普查结果及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逐点登记造册,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汇总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