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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2010年绿化项目安排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2010年绿化项目安排的通知
(钦政办〔201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2010年绿化项目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计划完成。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钦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2010年绿化项目安排

  2010年中心城区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绿化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五个一批”(一批生态保护区、一批城市公园、一批林荫大道、一批街头绿园和一批园林式单位)建设项目171个(其中新建项目95个,续建项目76个),项目总投资约62255万元,2010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28805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支付资金3025万元,业主自筹或其他筹资25780万元)。项目安排和资金来源及筹措计划具体如下:

  一、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共10个,计划完成投资额50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筹措,主要进行生态保护区编制、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

  二、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共10个,计划完成投资1355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6个,计划完成投资6750万元;续建项目4个,计划完成投资6800万元)。

  三、林荫大道(一期)建设项目。共10个,计划投资7580万元,通过新建和改造等方式增加主干道和人行道树木的栽植量,重点建设金海湾大街、北部湾大道、南珠大道等10条林荫大道。

  四、街头绿园建设项目。首批建设30个街头绿园,另外70个街头绿园建设项目向市民公开征集(完成投资7175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支付3025万元,业主自筹或银行贷款4150万元)。

  五、园林式单位建设项目。共100个,首批建设70个(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20个,学校10个,医院3个,居住小区37个),主要进行庭院(小区)范围园林景观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资金由各相关单位自筹,建设投资规模根据各单位绿化面积等实际情况而定。新建住宅区全部要按“园林式单位”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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