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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榨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榨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榨季工作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榨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分析糖业市场形势,研究糖业生产的发展目标,及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糖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协调榨季期间砍、运、榨、销、种各项工作,通报榨季生产运行有关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安监局、物价局、金融办、农机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为牵头单位,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糖业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榨季糖业运行工作的综合、组织与协调,主要是榨季期间砍、运、榨秩序的协调与维护,推进糖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市公安局:负责蔗区治安维护与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制糖企业违规引发的治安案件;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糖料蔗运输车辆的监督与整治。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对涉糖领域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督查。
  市环保局:负责制糖企业环境监管与治理,督促指导企业治理污染;督促企业完善技改项目相关环保手续,依法对环保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榨季道路运输工作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超载、超宽、超高的糖料蔗运输车辆。
  市农业局:负责糖料蔗基地建设、甘蔗种植、良种良法推广的组织实施,参与蔗区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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