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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0〕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保持我市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钦州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分析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影响价格过快上涨的突出问题,提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委、物价局、教育局、工信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统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发展态势,进行经济预测、预警;探索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调控政策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提出控制全市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宏观调控建议。

  市物价局:加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力度;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和预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清理和规范收费秩序,净化收费环境。

  市教育局:制定并落实学校学生食堂价格补贴和提高家庭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的具体办法,规范中、小学校收费。

  市工信委:监测、分析工业相关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建立并组织实施煤、电、油、汽的运行调控机制。

  市民政局:研究建立与物价指数相衔接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实行城镇无工作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完善对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各项帮扶措施。

  市财政局: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卫生、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运用财税杠杆,加大对粮、油、肉、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价格补贴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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