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办公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持人:徐 贵 副市长
成 员:王桂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汪 市科技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群民 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其康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岳联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平远 市工信委副主任
阮成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廖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新琼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周 钦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越滨 市司法局副局长
甘隆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
苏家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明龙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唐尚明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录新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邓 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康宏 市质监局副局长
巫远晶 钦州海关副关长
郑向明 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卢业东 市法制办科长
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岳联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有关政策和对策;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研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引导产业和企业运用好知识产权策略;促进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由办公会议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
今后,凡办公会议成员变动由办公会议办公室发文,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