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表的通知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农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对试点县区的村屯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以及村屯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户外村内植树造林、自来水公共设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进行“一事一议”奖补4770 1908 1908  954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八、强基惠农工程小计(5项)39223 23750 8983 360 2305 3825  
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治理示范项目实施佛子镇、陆屋镇、北通镇、大寺镇、新棠镇等5个镇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面积共10050亩。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合理布局灌排水系统,改善项目区内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提高项目区农田生产水平2513  2513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2.98万亩,开挖疏浚渠道22公里,衬砌渠道54公里,修建机耕路33公里,技术培训12500人次3440 2150930 145215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修建45个村委通村水泥路368公里14720920018403001500188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项目渠道防渗改造200公里,改造渠系建筑物180座,水源工程整治30处,配套改造泵站6处。工程受益人口18万人,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4800240012006066048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