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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表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项目扩大试点范围,将钦南区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
  围。确保参保率达60%以上,钦南区、钦北区参保人数达30万人以上,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每月发放55元/人基础养老金及对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10949 8778 301 100 100 167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
失地失海农渔民社会保障项目解决2900名失地失海农渔民养老保障问题9600   3700  590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保障2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0万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保持在150元以上,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19200 6605 8920 435 3240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保村建设项目新建83个五保村1411  1162 14 235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安居惠民工程小计(4项)22367 1920 1937 3700 543  
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建设廉租住房340套,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80套,建筑面积3420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30套,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限价住房160套,建筑面积20600平方米18142 680 221 3034  14207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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