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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钦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集中整治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安全监管标准化,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重点开展事故隐患整治攻坚活动,集中整治和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有效遏制”:一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市不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不发生三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故,不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的工矿企业重大事故。二是有效遏制事故总量。全市事故总量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2%。三是有效遏制事故死亡人数。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同比下降2%。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和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减少事故伤残和职业危害。
  三、组织机构
  成立钦州市“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莺子 市 长
  副组长:黄 洲 常务副市长
  徐 贵 副市长
  高 朴 副市长
  金大刚 副市长
  周 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 杏 副市长
  陆海生 副市长
  林 冠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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