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钦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调查,我市目前存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区509个,受威胁人口63348人;地质灾害隐患点1911处(其中灵山县476处,浦北县1198处,钦南区94处,钦北区134处,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9处),受威胁人口51164人,受威胁财产近2亿元。
根据广西气象台预测:今年我区年总降雨量全区平均1300-1500毫米,总体比常年略少,4-6月总雨量除桂东北略多外,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7-9月总雨量大部地区偏多1-2成;10-12月总雨量大部地区偏少2成左右;影响广西的热带气旋个数3-5个,较常年略少。雨季与常年相比,全区大部较常年偏晚。预计2011年雨季结束期沿海地区在10月中旬到下旬。根据2011年全区降雨趋势预测及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预测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为主,石灰岩分布地区容易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可能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从以往情况来看,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5-9月,该时段是台风、暴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伴随每次降水过程,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增大,汛期内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日降雨量大于10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5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我市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时期为4月20日至10月10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至9月。另外,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地质环境破坏强烈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应以整个施工期为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分布和防治重点区域
(一)全市地质灾害分布
1. 崩塌、滑坡(含不稳定斜坡)
崩塌、滑坡是我市数量最多、分布最广泛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