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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钦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局《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完成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1. 将类金属砷和铅、镉、铬、汞等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污染物,特别是类金属砷和铅污染的防治作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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