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5月10日前,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卫片及图斑数据发放到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县区据此开展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要求,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以及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28日前,各县区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斑,完成与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下发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相套合,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检查图斑与自治区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下发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相吻合的,在原工作基础上对有关工作进行完善;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检查图斑里面有,而自治区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下发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斑中没有的图斑,要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填报和整改查处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以及大会战工作成果报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10日前,在对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数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市组织工作组完成对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督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迎接自治区督查组督查。
  2011年6月21日前,各县区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6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各县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经审核后汇总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1年7月10日前,在各县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组织工作组完成对各县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预验收工作;7月15日前,迎接自治区验收工作组的验收。
  2011年7月20日前,各县区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正式将本级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1日前,迎接国土资源部联合验收组验收。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2011年6月30日前,对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的,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