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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30. 加强监管场所的羁押人员艾滋病检验检测工作,初步建立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艾滋病病毒检测的长效机制;年内新入监所羁押人员艾滋病检测率达到100%,羁押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市公安局、卫生局、钦州监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五)进一步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体系建设与艾滋病传染源的管理
  31. 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和镇三级防治艾滋病工作体系建设,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对全市57家镇卫生院、4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浦北县、灵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艾滋病快速检测点的检查验收;年内对已建成的16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中心血站初筛实验室进行1次检查验收。(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2. 建立以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流调、跟踪和随访、复核工作制度。全市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首次随访率达95%以上,CD4检测率达70%以上。(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人民医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
  33. 进一步加强市级艾滋病综合实验室能力建设,根据咨询人数情况提供检测试剂支持,配备酶标仪1台、蛋白印迹仪1台,提高确证检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4. 通过医疗手术前检查、免费婚检和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扩大艾滋病初筛检测的覆盖面,初筛检测人数要求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10%。(市卫生局负责)
  35. 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防治艾滋病综合能力培训,全年培训100人以上;组织全市艾滋病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培训人数60人以上。(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6. 开展全市卫生执法人员防治艾滋病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全市培训100人以上。(市卫生监督所负责)
  37. 进一步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市级艾滋病母婴阻断点能力建设,配备艾滋病患者专用产床1张、无创呼吸机1台;组织完成艾滋病隔离产房的验收;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和筛查、随访管理培训,年内培训600人以上;完成400份孕产妇监测样本监测和问卷调查。(市卫生局、妇联、妇幼保健院负责)
  38. 进一步加强市中心血站艾滋病病毒检验能力建设,全面使用ELISA艾滋病病毒检测试剂,加强对艾滋病抗原抗体的检测,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配备2台艾滋病检测试剂储存专用冰柜。(市卫生局、中心血站负责)
  39. 2011年内市区新增2个献血屋,由市市政管理局落实项目选址,市住建委负责规划设置,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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