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钦政办〔201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和《钦州市2010-2014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1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工作,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入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在提高宣传教育广泛性及有效性、农村地区人群的防治、防治能力保障、安全套的推广使用、完善救治服务体系、健全关怀救助措施等六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争2011年底新报告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病死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较2010年提高10%,达到自治区标准。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扩大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覆盖面,提高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1. 制作防治艾滋病知识公益宣传广告2片、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片1片,并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每日播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
2. 在钦州日报、钦州晚报等报刊媒体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竞赛1期;继续设立公益宣传专栏,刊登防治艾滋病知识、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各种报道。(市委宣传部负责)
3. 对2010年建成的防治艾滋病、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牌进行1-2次的内容更新和调整、维护。(市市政管理局、卫生局,广西沿海公路局负责)
4. 制订《钦州市卫生公益宣传牌管理暂行规定》,对防治艾滋病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宣传牌进行有效管理。(市委宣传部、卫生局、市政管理局,广西沿海公路局负责)
5. 全年通过移动信息平台向全市用户发送防治艾滋病、无偿献血知识信息1-2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气象局、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