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北京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10]174号)
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关于变更营业部营业场所的申请》(公司函字[2010]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北京营业部营业场所由“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2单元10层1001-1004房间(德胜园区)”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北京环球贸易中心E栋7层02/03房间”。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京东]名称变核[内]字[2010]第0020942号),营业部名称由“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变更为“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该营业部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保持到迁址完成,该期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一次。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字样“本公司北京营业部此次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批准,尚须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完成”。并将上述材料向我局备案。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该营业部的客户,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该营业部客户的持仓和保证金,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四、你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并在领取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我局备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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