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钦州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1年钦州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2011年钦州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1〕73号)精神,为确保2011年全市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目前仍有部分水库移民村民小组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1985年以前建设的老水库库区,还有相当部分水库移民仍然居住在建库时搬迁安置的土坯、泥砖房中,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差;一些水库移民村民小组交通闭塞,出行困难等。为切实解决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一批水库移民新村、交通道路等项目,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我市也把这项工作列为1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这是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关爱移民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水库移民新村项目,扶持集中居住20户以上的搬迁移民的村民小组,重点扶持l985年以前搬迁、目前仍居住在搬迁时所建房屋的移民户进行旧房改造,同时进行其他搬迁移民户的外墙装饰,建设部分村屯内路、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水库移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实施交通道路改建项目,对集中居住20户以上水库移民村民小组的出行道路进行改建和硬化,进一步改善移民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