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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钦州市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钦政发〔2011〕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御与救治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指挥能力,搞好市数字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应急指挥平台联网,抓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充实县区地震局工作力量。实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要项目建设,加强地震观测管理,做好震情跟踪工作,对破坏性地震能够做出有实效的监测预报。依法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不断增强震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

  三、实施内容

  (一)巩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基础

  1. 加强监测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和布局全市地震监测台网,逐步建立钦州市地震立体监测网络。年内要力争建设钦州港区地震前兆宏观观测站、市区GPS观测站等地震监测网点,督促大型水库、大型炼油项目等重大工程依法建设专用地震台网,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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