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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年前,积极争取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在钦州注册,以解决中石油产品销售收入在钦州统计和缴纳税费问题。

  责任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配合

  (3)理顺市与城区财权关系。2012年底前,在科学合理界定市与城区事权范围的基础上,规范市与城区的支出责任;按照事权和财力相对应的原则,合理界定并规范市与城区收入划分,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配合

  (4)积极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2年底前,做好直管县财政体制基数核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配合

  3.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参与推动设立北部湾产业基金,争取我市成为基金重点投资城市。积极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做好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的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争取成功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认真组织包装一批项目,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配合

  (2)积极推进企业发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2012年上半年做好市开投集团公司发行11亿元企业债工作。2012年下半年开始继续做好平台公司做强做大的各项工作,为做好开投三期企业债券及其他平台发行企业债做好前期准备。2013-2015年,申报发行10-15亿元企业债券。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3)切实做好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加快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十二五”期间力争3-5家企业上市。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国资委配合

  (4)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强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管理,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支持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融资,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15年前实现3家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营。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配合

  4.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1)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工作。在2012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试点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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