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确保我市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通过抓好示范点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服务两公开”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持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放在首位,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际效果;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予以推进。
三、目标任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建设5个自治区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的基础上,同时开展12个市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
四、工作重点
(一)确定示范点单位。自治区已经确定我市自治区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5个: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灵山县新圩镇政务服务中心、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政务服务站、钦北区小董镇逍遥村政务服务站、钦北区贵台镇垌利村政务服务站。我市确定开展12个市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灵山县檀圩镇政务服务中心、檀圩镇三合水村政务服务站、新圩镇漂塘村政务服务站,浦北县三合镇政务服务中心、北通镇政务服务中心、三合镇太安村政务服务站,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久隆镇政务服务中心、城中南社区居委会政务服务站、久隆镇平新村政务服务站,钦北区贵台镇政务服务中心、青塘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加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建设。镇(街道)以上示范点要明确相应行政机构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责,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镇(街道)以上的示范点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社会服务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业务指导。
(三)规范、清理“一服务两公开”事项。各示范点要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一服务两公开”目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编制、公布目录必须包括《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参考目录》(附件2)中所列事项,并针对每类事项的不同特点相应明确每个事项包含的具体内容。规范行政职权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容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同一项目在各地实行无差别的审批标准,市、县区同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和审批流程统一;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防止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
(四)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各示范点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加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的确定要根据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能够满足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社会服务等服务职能的要求,实现创建“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一流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的目标。做到“六个统一”:统一挂牌、统一场地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指南、统一办理事项和程序、统一公开事项。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加快整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中心与“一办三中心”资源整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