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钦政发〔2010〕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肖莺子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黄洲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石化产业办公室、公务员局、国家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
联系协调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和国税、地税等有关工作。
徐贵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地震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社会科学、妇女儿童、文史、政府参事、坭兴陶研发等有关工作。
联系协调群团工作。
金大刚副市长
负责民政、农业、扶贫、残疾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局、粮食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残疾人工作。
联系协调广西区水文水资源钦州分局、广西农垦钦州分公司和气象等有关工作。
周斌副市长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李杏副市长
负责商务、外事、招商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招商促进局、台湾事务办公室,贸促会钦州市支会、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及打击走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