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新工作的意见
(钦政发〔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响应市委的号召,在政府部门中以创新为载体,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北部湾开放开发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充分利用好保税港区、国家级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整车进口口岸等优势,鼓励和引导各级干部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加快把钦州建设成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枢纽、产业合作枢纽、市场交易枢纽和宜商宜居海湾新城。
二、创新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总体目标:围绕加快建设“三枢纽一新城”,以创新作为全市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思想上有新境界、工作上有新举措、发展上有新佳绩为努力方向,以奋发有为的状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基本原则:创新工作要坚持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提高执行力相结合;与健全体制机制相结合;与凝心聚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相结合。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含糊、落实政策不走样、强化统筹不分散、执行指示不打折,在创新工作中破解难题、健全新机制,在创新工作中实现新发展、促和谐,在创新工作中树立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开展创新工作的主体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和直属机构(简称各部门)。
四、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
思想观念创新。按照改革开放试验区的要求,找准工作突破口,敢于先行先试,破除求稳怕乱,只求过得去,不敢“闯、试、冒”的思想观念,鼓励大胆首创,大胆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大胆突破旧框框,使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符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要求,符合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构筑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要求,符合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探索具有自身特色、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