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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
(钦政发〔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桂政发〔2010〕67号)和《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钦发〔2010〕23号)精神,营造我市服务业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增强我市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提高,吸纳劳动力的功能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完善、水平不高、品牌不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农业的发展,影响到钦州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加快服务业品牌建设,发挥服务企业品牌带动效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服务业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加大重点服务业园区品牌培育力度,发挥重点服务业园区品牌集聚效应,有利于形成一大批服务业集聚区,从根本上促进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以支柱和特色服务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鼓励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做大做强做精,推进我市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服务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良好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服务业品牌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服务业在整体发展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特色服务产业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1. 到2015年,培育l家在东盟有较大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10家广西服务业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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