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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3.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继续以“降消”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高级产科生命支持、儿童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围产期营养门诊、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大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和项目监督力度,培训当地业务骨干,提高县级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继续普及孕产妇急危重症综合抢救和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加强县级妇产科、儿科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控制各项诊疗技术操作的院内感染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基层产、儿科急救能力。

  4.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制定工作。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与标准》,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盟市对授予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复核,推动爱婴医院继续发挥促进母乳喂养的带头作用,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母乳喂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母乳喂养的氛围。

  5.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开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和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不断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

  二、推进《两纲》顺利实施

  1.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印发《卫生厅贯彻落实2011-2020年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厅调整贯彻《两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开展两纲宣传活动,研究实施情况全过程监测和评估措施,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保证《两纲》顺利实施。

  2.着力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新《两纲》妇女儿童健康的策略措施,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创建示范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两纲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两纲》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实现。

  三、落实医改妇幼重点任务

  1.规范管理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高《母子保健手册》使用率,进一步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估。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精细化管理水平,使妇幼保健服务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优先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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