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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审核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审核工作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各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保障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库的正常运转,我委决定开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及遴选督察员的网上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4日至6月30日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凭“深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管理平台”的入网口令和密码,进入该平台中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遴选专家管理”模块中进行单位审核。其中: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审核时间为6月4日至6月25日,审核结束后,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30日,复核合格的专家进入我委终审阶段。

  二、单位审核的重点包括专家姓名、药品及和耗材遴选专家临床专业类别、身份证号、手机号。“药品及医用耗材遴选专家管理”模块中专家表内的部分基本信息来源于我委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如需修改更新,请联系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本次单位审核,允许各单位按照《关于组建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库和遴选督查人员库的通知》(深卫人规财〔2011〕23号)要求,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宣传,专人负责。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做好督导工作,确保入库专家的质量和数量。未入库管理的专家,今后不得参加我市及本单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遴选工作,失去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投票权。对督察员的审核和增补工作,可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专门牵头实施。

  四、“深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管理平台”的入网口令和密码沿用我委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各有关单位可凭我委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登录“药品及和医用耗材遴选专家库管理平台”平台审核专家,平台将在审核工作结束后暂时关闭新增专家功能。各有关单位仍可进入系统按照有关要求,随时对本单位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维护,以及开展遴选专家抽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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