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粤府函〔2012〕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2 省指挥部办公室

  2.3 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2.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监测预警

  3.1.1 监测预报

  3.1.2 预警信息发布

  3.1.3 预警准备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3.2.2 响应启动

  3.2.3 分部门响应

  3.2.4 分灾种响应

  3.2.5 现场处置

  3.2.6 社会动员

  3.2.7 应急终止

  3.3 恢复重建

  3.3.1 制订规划

  3.3.2 调查评估

  3.3.3 征用补偿

  3.3.4 灾害保险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资金保障

  4.2 物资保障

  4.3 交通保障

  4.4 通信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教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7 附件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7.1I 级预警

  7.2II 级预警

  7.3Ⅲ 级预警

  7.4Ⅳ 级预警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我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