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市卫生局、市教委在本系统行业内加强生物试剂规范运输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管。
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医药、化工、科研等产业规划布局,研究推进生物试剂区域储配站建设,提高生物试剂经营、储配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市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快递行业市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物件验视制度,并重点推进建立对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杜绝快递企业违规收寄禁寄生物试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港口局、市科委、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生物试剂规范管理定期联系会商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附件:1.参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生物试剂名录(2012年第一批)
2.上海市生物试剂专业配送危险品运输企业名录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生物试剂名录
(2012年第一批)
按照对个体和群体危险性的高低,分为1-4级危险度。其中,危险度2级、3级生物试剂暂定为需参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生物试剂:
危险度1级生物试剂:个体和群体危险无或极低
不太可能危害人或动物的安全、健康。包括:临床诊断试剂、培养基、缓冲剂、电泳试剂、色谱试剂、离心分离试剂、电镜试剂、抗氧化剂、防霉剂、免疫试剂、生物标记或染色试剂、蛋白质和核酸提取纯化试剂、去垢剂和表面活性剂、生化标准品试剂、生化质控品试剂、基因重组质粒或病毒载体、正常或异常细胞类样本(含肿瘤细胞),以及经灭活处理的生物活性因子、生物源样本和病原微生物等。
危险度2级生物试剂:个体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
可能危害人或动物的安全、健康,但不易导致严重危害,可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并且传播或扩散的危险有限。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