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展政府投资公司。支持利用政府特许经营权、经营性土地、盈利性基础设施、矿产资源、林业资源等组成融资载体,发展政府投资公司。推动组建水务投资集团公司,搭建水利设施建设融资平台,服务于农业水利建设。推动组建松鹤生态新区投资集团公司,利用松鹤生态新区土地资源等搭建融资平台,服务于鹤西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探索发展股权投资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内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股权投资机构,解决我市企业融资和产权交易问题,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探索进行限售股减持试点。吸引资金流向我市聚集,带动风险投资机构入驻我市,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企业上市融资。
(四)抢抓政策机遇,努力扩大直接融资。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抓住我省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契机,筹划成立我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形成政策支持“联合体”。按照“选拔培育一批、改制完善一批、辅导备案一批、多渠道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渠道推进上市工作,力争完成股份制改造2家。力争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家以上。
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发行。抓住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契机,全力推动开源城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债券融资额10亿元。
(五)继续大力推进金融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努力扩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继续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按照省计划安排,推荐参加我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融资。推动股权、应收帐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业务扩面增量,积极开展小企业融资、金融仓储等特色产品创新。继续大力推进林权抵押、农房抵押的扩面增量,扩大金融支持农房改造的多种融资模式。
(六)探索推动使用融资租赁、ABS、BOT、PPP等融资模式,为我市基础设施和大型项目建设融资。探索推动融资租赁、ABS(资产证券化)、BOT(投资-经营-移交)、PPP(公私合作融资)等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大型资源开采等项目建设领域的应用,并鼓励和支持在我市鹤南工业新城建设、松鹤生态新区建设、鹤宝萝产业带等基础设施和大型项目及老城区改造、高架桥建设、市内路网建设等领域进行使用,解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短缺问题。
(七)加强运行监管,努力防范金融风险。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监督职能,各家金融机构按经济效益和资金安全并重的原则,防范资金风险,推动建立常态化金融债权保护工作机制,继续推动诚信鹤岗建设,建立起目标考核工作制度和机制,形成共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合力,打造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