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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面集中治理。交通公路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和加强路面执法监管力度。

  1.在治理对象上,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坚决禁止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

  2.在治理范围上,要以干线公路和普通公路上的桥涵为重点,特别是要以南大门迎宾大道为重点路段,加大治理力度。要根据超限车辆运输规律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流动巡查,严厉打击绕行检测站点行为。农村公路要采取限高、限宽保护措施,避免农村公路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绕行路段。

  3.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专项行动主要对以煤炭、建材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点进行重点治理,以清理整顿公路沿线违章建筑、砂石、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载合载行为等专项治理活动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短途运输车辆超限严重、卸载难、非法转运、分载合载、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

  (四)强力清拆公路沿线违章建筑,依法管理公路。交通公路部门要以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残垣断壁、非公路标志及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美观的各类设施集中开展清拆行动。要加大依法强制处理力度,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净化交通环境。

  (五)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市治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监督考核方案,对春融期专项行动进行监督考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责、违法履责和不当履行治超职责,影响治超秩序和治超效率,损害治超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采取“下游查上游、路面查源头、出口查入口”的责任倒查方式,使源头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重点包片、蹲点督导等方式,使路面执法责任落实到位。要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治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直至责令辞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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