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次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次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沪厂开办〔2012〕5号)


各区县局(产业)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今年6-9月开展全市第十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总结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二、调研检查的范围
  本市各区县局(产业),各街道、乡镇及其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
  三、调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区县局(产业)和街道、乡镇
  1、本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建设和日常运作情况;
  2、面上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和运作的总体情况;
  3、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
  4、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基层企事业单位
  1、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和运作情况;
  2、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用发挥情况;
  3、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特别是贯彻执行《条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四、调研检查的组织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