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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

  2.加强免费教科书及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我省出台了《关于包(蹲)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并由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七厅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连续两年对全省农村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免费教科书、寄宿生补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力促进了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2010年10月,省教育厅联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监督处、黑龙江出版总社财务科及教材科组成调查小组,就免费教科书征订、供货、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验收,并认真听取相关地市教育部门及新华书店负责人工作汇报,采取访问形式,同当地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座谈,及时解决免费教科书征订、采购及发放等环节出现的问题。2011年9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成检查组,采取各地自查和省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比照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调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人数,核实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情况;重点检查了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的真实性、开课与使用教科书是否一致及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配套、落实情况。
  3.规范市县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市县在实施学生资助工作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具体工作,强化了资助政策的宣传。如鸡西市制定了《鸡西市学生资助工作量化考核评价细则》、五大连池风景区制定了《五大连池风景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班会、家长会、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政策内容;制定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委派专人负责免费教科书征订、验收、发放以及回收、后期循环教科书的管理及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分配、发放等工作;严格资助申报和审批程序,深入家庭、村居委会实地调查,询问拟定受助学生及家长情况,确定、核准贫困生资助名单,实行严格的公示和审批制度。
  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做法
  1.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的宣传,执行有力,引导到位。一是宣传及时、到位、准确。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橱窗、家长会、班会、团会等媒介宣传导向,使公众正确理解资助政策,随时接待来访、电询,解答资助相关政策。二是发挥督导职责。在评定资助条件、审核上报材料、公示受助名单、发放补助金、教科书等环节加强监督、指导与管理。三是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和学校筹措资金,多种形式助学。
  2.加强培训,提高资助队伍管理能力和水平是保障助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环节。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助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业务素质,有力保证全省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平时工作中,注重对换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下基层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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