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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

  2.地方性资助工作蓬勃开展。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资助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地方财政也高度关注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建立了助学金制度。如鸡西市2007年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和通勤生伙食费及交通费补助工程管理办法》,同年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和通勤生伙食费及交通费补助工程”,覆盖市直、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及通勤学生。市直学校补助伙食费、交通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学校补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贫困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补助伙食费27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伙食费370元。贫困通勤中小学每生每年补助交通费360元。2011年惠及贫困寄宿生和通勤生3352人,发放补助资金116.887万元。另外,鸡西市教育局向各校转发省关于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文件,要求在各校在发放免费教科书的同时,教育学生节约资源,爱护课本,在每本免费教科书上印上“爱护书本”、“免费循环使用”字样,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署名,保持课本整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黑河市制定出台了《黑河市关工委特困学生捐赠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府每年投入10万元,资助在校特困学生及伤、残、病、家庭突变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2011年秋季学期共资助132人,发放资金3.96万元。爱辉区政府自2007年,成立“贫困助学基金”,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2011年资助学生250人,生均400元,资助金额100000元。北安市财政及社会捐助1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35人,按照小学每生400元、初中每生600元标准,资金用于补助贫困学生交通费用。五大连池市制定了“特困生助学基金会”,市财政、民政局分别捐资3万元、1万元 2011年秋季学期总资助金额为4万元。共资助人数108人。2011年,逊克县制定了《中小学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县政府安排补贴资金,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及其贫困的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300元,资助人数29人,资助金额计8700元;中学每生每学年600元,资助人数31人,资助金额18600元,共资助人数60人。
  五、省、市、县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机构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检查情况
  1.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断提高对资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各级资助机构77个(全省共有市县78个)其中,有编制单位占67%,资助范围的日常工作且全部实现了归口管理。在机构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省级资助中心把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作为认真贯彻和实施国家级地方资助政策的有效保障定期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上岗培训,促进了全省资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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