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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思路
  1.培养模式创新方面

 


  2.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3.其他改革与保障措施

 


  三、经费预算及部门审核意见(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用途

金额(万元)

备 注

 

 

 

 

 

 

 

 

 

 

 

 

 

   

 

 

 

 

 

 

 

 

 

 

 

 

 

 

 

 

项目总经费

(万元)

 

 

申请经费(万元)

 

自筹及配套经费(万元)

 

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经费预算、配套经费的承诺、计划实施和及时向创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市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等方面的意见和保证:

       

   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四、学校研究生教育总体规划及支撑措施

 

 

 

 

 

 

 

 

           

    校长(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五、上海市学位办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
  批准立项编号:     

  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类别:

学位点引导布局与建设培育



项目名称

 

学位点所在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申请单位

 

执行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本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务必实事求是填写。
  二、本申请书作为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评审与立项课题存档备查之用,用A4纸打印,使用骑马钉左侧装订,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申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申请书一式七份及表格电子版光盘报送上海市学位办。
  三、申请书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封面上 “批准立项编号”由市学位办填写。
  2.学科门类名称、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
  3.本表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除学术带头人简况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指本学科人员署名本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4.本表中的招生人数、在学人数、获学位人数均包含各类研究生。
  5.本表填写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并可公开。
  6.本申请书所有信息必须全部填写,空白处请一律填“无”。

  一、基本情况(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1.学位授权点情况

学位授权点

二级学科及代码

所属一级学科及代码

批 准 时 间

博士点

(如为一级学科则二级学科不用填写,下同)

  

 

  

 

  

 

  

 

硕士点

(已是博士点的不再重复填写)

  

 

  

 

  

 

  

 

  

 

  

 

2.学位点所属一级学科获批重点学科情况

级 别

名     称

批 准 部 门

批 准 时 间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3.本学位点所在一级学科相关的现有国家(部、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名       称

批 准 部 门

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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