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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行政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更好地监督政府。(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三)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冀纪字〔2011〕21号)和《河北省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冀纪字〔2011〕1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直部门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推动目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重点部门的重要权力行使进行重点监控,探索建立“体制机制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模式,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预防腐败局;配合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民主评议方式和途径,开展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评议,促进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大力开展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规范质询评议活动,提高评议效果和作用。推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普及及创新,努力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多种媒体配合的多层次立体监督网络,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牵头单位:省纪委;配合单位: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

  (二)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全面放开经营,最大限度破除行业垄断。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费改税和税收改革,加快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进一步改善税收、融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坚决制止涉企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废止,对巧立名目、转嫁负担的问题坚决查处,对重复检查、借机敛财的行为坚决取缔,从根本上减轻企业和基层的负担。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省政府纠风办、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监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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