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每季度招聘会结束后进行内部工作通报。全年活动结束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联合对积极参加活动的机构进行表扬。
四、筹备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人社局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局级领导作为网络招聘活动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联系人。请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2011年3月20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邮箱:zhongsir2000@163.com)。
(二)各市(州)人社局要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积极参加网络联盟的招聘会,积极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及时通知各高校组织尚未落实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各有关网站上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络招聘活动。
(三)各市(州)人社局要积极组织各相关人才市场网站、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各市(州)人社局所属人才市场网站要在每季度招聘周活动前整理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汇总,并于活动前一周上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上传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并在招聘活动期间,在各自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网络招聘会会场做链接。各市(州)人社局所属公共就业服务网站要在每季度招聘活动前,在本地网站开设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专区,使用活动统一标识(可从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下载),收集、发布招聘信息,信息要做到及时、真实、有效;并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将参加网站名称和链接地址报省职介中心,由省职介中心统一报中国就业网站,中国就业网站将与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网站进行链接,提供信息二次发布平台。
(四)参加网络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包括单位简介、岗位需求、联系方式(须有电子邮箱)等信息,请各地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活动期间发布。
(五)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院校各类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共享,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六)各市(州)人社局要在每季度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对招聘周进行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五、联系人及电话:
1.就业促进处
支崇友 028-86135825
2.人力资源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