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2〕43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福州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福州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旅游局、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旅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旅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 6月10日
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郑 立
副组长: 陈学禄 林从宇 李春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行管处。
各县(市)区旅游局和旅行社、星级饭店应成立“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