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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注: 1.总投资及专项资金用途中涉及设备购置及软件购置的,需在备注栏表述主要购置设备或软件名称、拟购置数量、主要用途及购置理由等。
  2.总投资及专项资金用途中涉及购买服务支出的,需在备注栏表述所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用途及计算依据。
  3.专项资金用途涉及设备购置的,用于设备购置的专项资金费用一般不得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30%。
  4.应科学、合理地测算项目总投资额和申请支持金额,专项资金实际支持金额与申请支持金额不一致时,项目申报单位不得随意减少项目总投资额。
  六、项目概述

栏目名称

内容(每栏2000字以内)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项目立项必要性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三、项目建设目标*

 

四、项目方案主要内容及主要特色 (属项目指南中优先或重点支持范围的,请明确表述) *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实施条件落实情况,如项目资金及其他工作基础筹备等方面)*

 

六、计划进度和组织安排*

 

七、验收指标*

 

八、其他

 

九、申报单位意见(书面申报材料需签章)

本单位已认真了解《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承诺本次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本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本单位愿意按照《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本单位承诺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十、合作单位意见(建议提供合作单位合作意向证明,尤其合作单位涉及政府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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