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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三)各分局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有序推进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

  1.要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宣传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为重点,深入社区、街道和居(村)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要加强对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2.要深入开展一次对食品经营企业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举办法制讲座、剖析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特别是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监督,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3.要积极组织工商干部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广泛发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踊跃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积极入围”的参赛氛围。

  三、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实效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局要提高对宣传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千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巡访万家超市”工商主题日活动,确保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贯彻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宣传周期间的舆情监测,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反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引导与日常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宣传周期间,各分局可以主动与所在区的区级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各分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6月2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和《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市局食品处公务邮箱。

  附件: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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