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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龚鸣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龚鸣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监机构字[2010]114号)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龚鸣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龚鸣(身份证号码:110108197407095747)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龚鸣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申请证券业务许可证后,向我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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