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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和经营范围

  公司作为政府授权开发建设城市公共项目的投融资平台,运营国有资本、行使投融资主体职能,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投融资与经营开发,合理调配和运用政府投入资金、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公司采取外包或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及相关配套项目进行维护和运营。

  公司主要任务是:

  1.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2.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含外包和股份合作、租赁等)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及开发。

  3.进行城市“三旧改造”。

  4.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与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合作进行国有土地整治。

  5.受政府委托对公益性工程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

  1.土地整治。

  2.市政设施建设(含地下综合管沟等)。

  3.广场、公园等公益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4.物业管理。

  5.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及应用推广。

  具体业务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运作模式

  按照“政府授权、财政支持、公司运作”的原则,由公司组织实施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公司的运作模式如下:

  1.政府把公共工程项目业主资格授权给公司(包括土地整治等);

  2.公司以承建的公共工程项目形成公司资产;

  3.政府向公司支付工程建设款或回购工程(相当于政府向公司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形成公司收益及现金流;

  4.公司以可观的资产总量、收益及现金流为基础,进入金融市场,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

  5.公司利用融资资金再投资建设政府公共工程项目。

  通过上述运作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公司发展,完成公共工程建设任务。

  五、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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