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章彪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确认函
(京证机构发[2011]11号)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章彪同志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总经理的请示》(湘财证券[2010]186号)收悉。根据《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我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对章彪同志担任你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负责人无异议。
请你公司将上述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及职责范围在公司公告,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