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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小型水利渠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小型水利渠道建设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来宾市实施小型水利渠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善国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周长青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朱贾莲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  莲 市水利局局长
  莫慧军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廖望坤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连增贵 市财政局调研员
  覃迎庆 市新农办主任
  陈礼福 市水利局副局长
  肖新庆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莫莲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编制方案、策划指导、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小型水利渠道建设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市财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策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帮建单位负责所联系村(屯)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深入人心,使农民群众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设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任务,激发农民群众建设小型水利渠道的内在动力,积极投资投劳,自觉投身到小型水利渠道建设工作中。
  (三)开展结对帮建,多方筹集建设资金。
  市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按“五个一”联系的乡(镇)负责小型水利渠道建设领导工作;市直各部门按“六个一”联系的村(屯)开展结对帮建工作,帮助所联系的行政村对接项目、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向自治区争取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县(市、区)也要落实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结对帮建方案。
  (四)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施工技术水平,使群众自建的小型水利渠道做到“面平线直不渗水”;水利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项目建设村(屯)做好技术指导,协调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难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简报、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舆论宣传不留空白;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在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小型水利渠道建设工作中抓得紧、进度快、效果好的地方,特别推广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通过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小型水利渠道建设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等不靠,形成全民行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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