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来宾市2010年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来宾市2010年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来宾市2010年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方案
(市地震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2010年是新修订的《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和国家“防灾减灾日”设立实施的第二年。为切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的原则,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因地制宜,科学求实地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的防震避险能力,为构建和谐来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来宾市防震减灾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维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旭升、市地震局局长冯云锻担任,成员由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林文惠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地震局从内部调配。
三、活动主题
关注建筑安全,远离地震灾害
四、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为重点宣传活动阶段(4月21日至5月15日);第三阶段为宣传总结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