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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来宾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二)4月中旬,市“两个规划”督查组(见附件2)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进行督查。
  (三)4月下旬,完成督查工作,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督查情况。
  (四)5月1日前,向各县(市、区)、各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5月至11月底,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进行整改和攻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活动,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自查。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在实施“两个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实事求是。本次督查的目的在于了解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和差距,以便更好地推进今后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不得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三)认真整改和攻坚。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攻坚的原则,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时限。

  附件:1.来宾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督查方案
  2.来宾市实施“两个规划”情况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督查组分组安排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1:
来宾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督查方案

  为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预防和降低出生人口缺陷,2008年以来我市实行免费婚检,全面推行“婚检和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模式,平均婚检率得到较大提高,至2010年1月底止,新生儿出生缺陷下降了6个点。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婚检率稳中有升,个别地方还只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甚至有下滑的趋势。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5号),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免费婚检,争取到2010年底实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全区农村婚检率达到50%以上,城市婚检率达到80%以上,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5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现对全市2008年以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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